主辦單位:山西省臨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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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索 引 號: | |
標 題: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文 號: | 霍政辦發(fā)〔2021〕24號 | 發(fā)布日期: | 2021-09-30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主 題 詞: |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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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fā)布)
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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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含化工,下同)事故應急救援機制,迅速、有效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臨汾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霍州市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施救的原則。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工作。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按照《霍州市道路交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zhí)行,搶險救援處置參照本預案有關內容執(zhí)行。
1.5 事故分級
依據有關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詳見附件3)。
2?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
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市工信局、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fā)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臨汾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霍州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衛(wèi)體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能源局、 市氣象局、武警霍州中隊、市消防救援大隊。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2.2?分級應對
市指揮部主要負責應對一般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xù)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涉及其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的,由市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
2.3 現場指揮部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市政府視情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市工信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隊、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主要負責人。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警戒保衛(wèi)組、應急監(jiān)測組、醫(y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工作組等9個工作組。根據事故情況及搶救需要,指揮長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市直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事故處置工作。
2.3.1 綜合組
組長: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局,市直相關部門。
職責:收集、匯總、報送事故和救援動態(tài)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各組工作落實;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 搶險救援組
組長: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武警霍州中隊,市直相關部門。
職責:掌握事故現場動態(tài),參與制定救援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救援結束后,負責現場的檢查驗收。
2.3.3 技術組
組長:市應急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局、臨汾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霍州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
職責:研判事故險情和趨勢,組織專家研究論證,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制定應急搶險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術組下設專家組,主要任務:研究論證應急搶險技術措施, 為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應急搶險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擴大措施建議。
2.3.4 警戒保衛(wèi)組
組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武警霍州中隊。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人員轉移、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2.3.5 應急監(jiān)測組
組長:臨汾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臨汾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霍州分局、市氣象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環(huán)境、氣象應急監(jiān)測工作。
2.3.6 醫(yī)療救護組
組長:市衛(wèi)體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衛(wèi)體局,市直相關部門。
職責:指揮調度醫(yī)療衛(wèi)生力量,確定定點醫(yī)院;協調調派專家, 展開傷病員搶救、轉運和院內救治;為指揮人員、搶險救援人員和集中轉移安置人員提供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
2.3.7 后勤保障組
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發(fā)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直相關部門及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
職責:負責保障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需要;負責運力、油料、電力、通信等供應保障;負責救援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生活保障。
2.3.8 宣傳報道組
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融媒體中心。
職責:組織開展新聞發(fā)布、新聞報道,引導輿情。
2.3.9 善后工作組
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市直相關部門。
職責:做好家屬安撫、傷亡賠償和應急補償、恢復重建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善后事宜。
3?風險防控
市應急部門和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督促企業(yè)嚴格落實事故預防主體責任,推進企業(y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消除事故隱患。
4?監(jiān)測和預警
市應急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點,完善監(jiān)測網絡,劃分重點監(jiān)測區(qū)域,確定重點監(jiān)控目標,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進行監(jiān)測預警,并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fā)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進行監(jiān)測預警。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fā)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事發(fā)單位負責人。事發(fā)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規(guī)定立即報告市應急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情況緊急時,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市應急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報告。
市應急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 應當立即按照規(guī)定上報,跟蹤和續(xù)報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通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5.2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搶險措施,組織救援,及時疏散撤離相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根據事故情況及發(fā)展態(tài)勢,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市應急部門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5.3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四個響應等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fā)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 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市指揮部指揮長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等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市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 接管指揮權,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現狀及發(fā)展態(tài)勢。
(3)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偵檢工作,確定事故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及其危險特性,分析研判事故影響范圍和程度,劃定事故核心區(qū)、警戒區(qū)、安全區(qū)。
(4)組織開展事故會商研判,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據事故發(fā)展態(tài)勢及時調整應急救援方案。
(5)指揮、協調搶險救援隊伍和醫(y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加強事故區(qū)域環(huán)境監(jiān)測監(jiān)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fā)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6)做好對周邊人員、場所、重要設施排查和安全處置(包括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工作,防范次生災害。
(7)根據事故發(fā)展態(tài)勢和搶險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
(8)組織人員展開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9)做好環(huán)境、氣象應急監(jiān)測和交通、通訊、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10)及時、統一發(fā)布事故發(fā)展態(tài)勢、搶險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jiān)測和引導工作。
(11)按照上級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的工作。
(12)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工作要求,并及時傳達。
5.3.2 一、二、三級響應
符合一、二、三級響應條件時,指揮長向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市安委會主任)報告,并建議啟動一、二、三級響應。經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一、二、三級響應。市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全面組織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并立即向臨汾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件基本情況、事態(tài)發(fā)展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在國務院、省、臨汾市有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5.4 響應調整
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故情況變化,結合搶險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5.5 響應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認為事故現場救援工作可以結束的,經市應急指揮部現場確認后,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啟動響應的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救援力量
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力量主要有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危險化學品專業(yè)救援隊伍,企業(yè)和社會救援力量等,必要時申請上級抽調武警防化隊伍參與救援。
6.2?資金保障
市政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搶險救援費用予以保障。市財政局負責及時支付啟動市級響應時經市指揮部調用發(fā)生的搶險救援、緊急醫(yī)療救援、調查評估等費用。
6.3 其他保障
市政府對應急保障工作總負責,統籌協調,全力保證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需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搶險救援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7?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負責組織,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后續(xù)醫(y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搶險救援費用補償,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
7.2 調查評估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guī)定,市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類別、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防范措施。
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分析事故發(fā)生、搶險救援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附?則
8.1 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向公眾和危險化學品企業(yè)員工宣傳本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同時,定期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市政府辦公室2015年2月3日印發(fā)的《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霍政辦發(fā)〔2015〕7號)同時廢止。
8.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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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4.docx
1.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2.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級
4.霍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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